笔趣阁 - 玄幻小说 - 三国之我成了张角师弟在线阅读 - 26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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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刘启也因而有机会俘获了自己的第一笔财物——一只野羊。他把羊拴在自己的马鞍上,人前人后地晃,看得章琉姝心烦。章琉姝很快皱了鼻子,恶言相加:“我看你不如留在这里拣山羊算了。回家给你阿妈说,阿妈,我抓了头山羊。看倩儿阿姑乐不乐?”

    刘启就是眼气他们,叫嚷道:“还能边走边放呢!有本领的抓一头,没本领的口水流?!”

    晃了半晌,羊脾气上劲,脖子,腿都拽出血来。

    旁边几人看的嘴馋,立刻一改口风,好心地夸这羊好吃,打算等杀去后分肉一块。不想,几夸就进了水,等刘启一转头要卖,人人都没法还口不要的。他们含含糊糊地说没钱,倒是不怎么说话的李世银高价买下。李世银就是上次和飞鸟他们起冲突,却说什么都不肯计较的少年,这会给钱时鼻子里都喷大气,样儿差点把逢术惹毛。

    他不肯和这样的少年计较的,从陈-良那儿知道李世银是沙陀族人后,倒琢磨着怎么让刘启和他干一架。

    说话间,羊已经换人牵了。

    李世银拖掖自己的袍片,来到章琉姝那儿献殷勤,问她怎么吃。

    刘启也兴致勃勃地凑热闹,边要杀羊,边掏刀子。众人来不及抢先机,就见羊一放手,他就弯腰贴在羊儿边上,跟上两三步,突然麻利地用右下手中的白刀子抹过羊脖子,一反手提了只羊后腿。

    只见那羊儿挣着被突然提起的后腿,疯一样扎跟头,血“扑哧、扑哧”地洒,叫也叫不出一声栽在地上。

    陈-良突然不说话了,眼睛盯着少年们兜圈的空地,眼睛睁得大大的。

    他想不到刘启杀羊下手这么准,这么稳,还能巧妙地靠伤羊自己的挣扎窝它到地下,先吃了一惊,而后朝逢术看去。逢术知道他那关于刘启的事儿只有一筐“花花肠子”,便笑一笑说:“刘启小时候就虎气,连阿孝都没他劲大。早几年,阿孝都留着斗不过的大孩子,在阿哥回去时搬救兵!”

    陈-良解释自己吃惊的理由说:“这不是气力。你看他挽刀下手的动作,怕是比得过练过刀法的儿郎!”

    “这一刀叫挂刀。都是萨满们在节庆上杀牛杀羊用。”逢术简短地回答。

    陈-良有点怪自己眼笨,竟然没看出这是没有跳跌的挂刀。

    萨满当众祭祀,杀牲,那是手持尖刀,跌跌撞撞跟着牲畜舞蹈,然后扑上去,突然一刀,刀下之鬼往往是牛,若这一刀不进要害,不干净利索,杀不死,免不得被牛反扑,有些野牛野性大,牛角长,甚至能给他们带来生命危险,所以,萨满们为了不至于丢脸,是拼命练这一刀——据说这一刀是法力高深之相,是长生天保佑的预兆,但事实上,练好这一刀的萨满还是不多,于是祭祀宰牛的,都是花大本钱请来的。他听人说过刘启差点要去修行,他母亲极不愿意别人再提这些事,心里恍然。

    章琉姝知道刘启的忙碌不是冲李世银的,服务到家,以为是为自己,又觉得他杀羊麻利,就站在一旁看。

    刘启在她眼皮下忙碌,又招手要来刘阿孝帮忙,好心地生火,剥皮,掏内脏……看他的热情和劲头,章琉姝真恨不得想让所有人都知道,自己有个乖巧的阿弟。正高兴地给人说自己阿弟剥皮去角很得自己真传,烧肉前的准备已经做得妥当。这时,刘启开始向几人要羊皮和羊角。

    她被这般的企图气到,不禁端起阿姐的面子。两人斗口、斗年龄、斗眼神、斗谁的脚长——能点到对方的衣襟。

    尚未斗出道道,李世银已大大方方地甩出了羊皮,毫不客气地嚷:“给你,谁也没有你吝啬!”

    刘阿孝没接住,章琉姝却拿到了。

    章血见李世银没有给自己肉吃的意思,倒因协助赶羊从刘鸟那分到两个币,心里有偏向,自旁冲上抢羊皮。

    章琉姝为了不让他得逞,一拳头、一拳头地擂。

    他见抢羊皮太难,笑嘻嘻地勾上刘启的肩背,去逢术身边玩。

    刘阿孝跟了十多步,叫了声阿哥就不再走,摆明了想吃肉。刘启于心不忍,就掏出一小包作料,让他去找李世银换个羊腿,回头三个人吃。刘阿孝去了,不一会低着头,又羞又恼地和章琉姝一起回到刘启面前,未到先说:“阿哥。我不吃了!”还没等刘启说什么,就是章琉姝严苛地教训:“卖了羊钱不说,又用小包的草沫讨羊腿。谁也没有你吝啬、贪婪!你要是再敢,看我怎么收拾你。”

    章血反驳:“怎么吝啬、贪婪?刘启抓的羊,凭什么不能换成金银?!”

    刘启也大为气恼,大声说:“你们家的阿里霍山绐看到别人打了一只熊,就过去说,给我!打熊的汉子怕他,立刻就走了。丢人吗?只有勇敢的******才有这样的威风。你不好好地学习,把阿婆讲给我们听的全忘完了!”

    章琉姝想不到他还有理,一沉着,便反问:“可别人是怕你吗?”

    “我和他交换!一般的******还不会呢!”刘启振振有词地嚷。

    章琉姝再说不过,黑了脸,上去就在他头上拍了巴掌。

    刘启倔紧眼睛看着,回头见刘阿孝仍低者头,连忙问:“香料呢?!他肯,我还不肯,贵着呢。待会我们用来烤干粮,看他们后悔不后悔。”

    刘阿孝苦恼地勾了勾眼角,不吭声。

    章血口气一大,便要他等着,而自己扭头就走,不一会,便提了条半生不熟的羊腿回来,后面跟的却是被大人少年紧拉紧扯,不休不挠挣来的李世银。

    前面这人边走边回头,口里粗声粗气地骂:“说谁吝啬、贪婪?给人一块肉而已,要是不吝啬,就不会出口伤人!”

    李世银终究还是被扯回去了,但他那儿的风波很难消停,最终也没有上来喊人吃肉。

    斗久生累。

    加上章琉姝身畔的伙伴,五六人分啃起一只瘦羊腿,吃完后不尽兴,又约定次日再猎头野羊享用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出太阳,众人碰头记得约定,便让章琉姝疏通好关系,结队出发寻猎,逛了一天。此后又是两三天,汇集的人数越来越多,却不再出发,一再整编。大量的散兵轻松自在地窝在几处山谷赌博,摔跤,靠外驻扎的刘启他们更闲不住,一个山头又一个山头地翻。

    当他们再次半死不活地爬上了一座高峰,站在蓝天白云下远眺,远处开阔的河谷敞露便在眼前,半面平原水肥草长,游动着蚂蚁般的黑点。章琉姝和两个女孩儿议论,猜测黑点是什么,而刘启却摊开地图,努力搜寻与此地吻合的地名,找一只簪笔在上面划线。

    眼尖的刘阿孝眺望几眼,突然去推刘启,大嚷:“阿哥!敌人,马!~”

    刘启怔怔地看着,突然发呆地嚷:“马,真是马!敌人的马。”

    众人或坐或站,或歪头或愣神,无不心情紧张地努力辨认。最后,他们决定派人去看看,也好证实心中的疑问。

    跟在他们身边的大人已自告奋勇,逢术托个人回去说一声,就和一个汉子摸着石头梁往断崖那儿走。

    ※※※

    这马的确是猛人的马。

    当年完虎骨达精选猎手、马匹,一天行军可达三五百里,战斗力让所有的对手都心惊肉跳。可今不如昔,他们这次在东部草原征凑人手,只能以步骑作战,再也没有闪电如风的来去,一碰到放地联军的正面人马,就逐渐形成对峙之势。

    双面你来我往,小规模拉锯,显露出越来越多的硬仗势头。吃了刘海的诱敌深入,虽然战死了不少人,但他们还是顺利进入湟水流域,为了在马步作战中不被敌人冲溃阵脚,他们有意寻取背高之地,沿东部山脉几隅,摆开数里的阵势,并选取河谷地段放牧战马,希图鏖战中占据地利。可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,山中竟藏了敌人,已有暗哨先刘启他们半天,摸实了自己的人马。

    大人小孩渐渐从纳闷和紧张中恢复,转为激动。

    他们的头相继从高处的石埂上露出来,又相继伏下,再露出来,再伏下,似乎觉得这样出没也是战争,并因而忘记了时光的流失。

    突然,一阵悉嗦的声音在背后传来。众人吓了一大跳,本能地回头,才知道不是被敌人发现,而是逢术两个扭了个舌头回来。

    刘启早早地盯着看,发觉被他们死死摁住,用刀子顶着的是个头发锈成暗黄的中年人,他不但有双深亮惊慌的眼睛,体形也均匀,一时间,少年们极难和你死我活的敌人联系上。

    “抓的俘获!”章血和刘阿孝都忘形地大声喊。

    逢术没问舌头话,只用有力的胳膊绞着那俘虏的脖子往下按。而和他同去的汉子已迫不及待,往铙钹大的拳头上喷口粗气,狠狠地击在那已经弯成虾米一样的身体上,接着又是其它人暴风般的拳脚。

    俘虏惨叫,求饶,继而口吐粘条,跟跟斗斗地挣扎。

    几个男孩子睁大眼睛,一眨不眨地看着,似乎要把敌人的模样认透,又似乎要记下这对待敌人的残酷手段,只有刘启转开视线,去看章琉姝两个女孩子的反应。

    章琉姝的女伴已贴在章琉姝身上,眼皮不住地跳。

    正巧,章琉姝也去看刘启,在两人略一对视后慌忙提醒:“你说抓个敌人回来问话,问好了好打仗?!”

    刘启连忙点头,后觉地告诉逢术。

    逢术应了一声,说了句“问过了”,便往前顺了两步,贴在那俘虏脖子后面,突然伸出刀子在喉咙处一抹。

    等另一人协助他把俘虏压窝在地下,他便反复地拉动刀刃。

    那俘虏的喉咙深处吞咽不止,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口,喷出的一篷篷血均匀地射在土石面上,像是镶上几朵老色的绣花。逢术依然不肯停,等敌人没了气息,就提刀割那脖子,割到脊椎处砍。

    刀落处,骨头和金属撞击,铿锵作响。

    所有的少年都忍不住打机灵。

    刘启突然间记得自己杀羊也是这样杀的,只觉得胸腔被什么抽空,毛孔内缩,几乎要吐出肚里的食物。

    两三人终于杀了那俘虏,提着砍掉的头颅让少年看,而后放在死者的背上,让它靠着僵硬了的胳膊不动。

    刘启又恶心又想看,往前走了一步,发觉那头颅嘴巴微张,吐出一段卷缩的舌头,舌头边都是血沫子。随着身后的呕吐声,他狠狠地冲逢术怒喊。逢术却庄重地伸出手上的鲜血,往他脸上抓去。他想跑,来不及跑,感觉被涂了一脸粘物,这下再也忍不住了,转身吐了一口胃水,又打又吼。

    这却是当地的风俗,逢术抢到了第一滴血,退到几步外,用缓慢的节奏给哥俩个抱礼。

    其它大人慢了几步,但也先后用手沾满血液,喊男孩子到身边擦到身上,严肃地解释:“只有敌人的鲜血才能喂养勇士的灵魂!”

    当红日大可汗完虎祥带着自己的箭筒士走出自己的金顶大帐,傲气地挺着镂金的马鞭拨点人堆时,夜晚已经降临。蔑乞儿拖拖部的营地里燃起一堆堆的篝火。这是军士们在相聚寻欢。军士们的目光会不时地落到大个的帐篷上,那里已不再是善战的英雄,而是世袭罔替的伯克们。

    他们大腹便便,容貌白嫩,能带自己打胜仗?

    男人们失望了,只好在忧愁中放饮。

    周遭一片今朝有酒今朝进的气氛。

    这影响到红日可汗,让他眼前又浮现出半年前的一幕:半年前,仰慕先祖威名的土耳库部族金留真遣人来到三河源头,进献马匹宝货,欲恢复大猛国旧制,自任丞相,倡导独立的各部凝成一心。那时,他虽知道猛人已经远不是以前的猛人,他完虎家也不是以前的完虎家,大可汗的名声里有水分,可当时仍是无可言明的激动,立刻就花费大把金银号集英雄,为诸事准备。

    会议就举行在他自己的金帐,那情那景,那参与的人面和言谈都在怀念,怀念猛人四处牧马的日子儿。

    最终仍是功亏一篑,太多地首领出来质疑自己的军功,问:“百雁齐飞,头雁以何为催?”

    军功?整个大猛草原都应该是自己的,要什么有什么,哪来军功?

    想到这里,完虎祥站住了。

    他用右手执着马鞭,并将鞭梢收在手中,不知不觉地缓慢敲打着左手手掌,再次浮想联翩,以重振家道的志向起誓。不时,他又想到这次出战的决定和反对意见,暗思:“连乌鸦都欺负到凤凰,却又有宵小之敌胆敢虎口拔毛,威逼到自己不多的祖业。可国师却独独反对。他究竟是怎么想的?身为自己的师傅,怎么能预言自己要败在敌人之手,如同从中原逃溃而归的废大顺汗爷完虎碧一样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