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九十二章:梦
眼前光景扭曲,夏云墨好似踏入了一片空幻迷离之境。 这珍珑棋局玄妙无比,直指人心,能让人直面最大的精神缺陷。 当然,以夏云墨那强大的灵魂和庞大的信仰力,想要将他拉入幻境之中实在是困难。 此时,夏云墨将全部力量收拢,方才进入这棋局中。 他的精神亦或许有缺陷,能够在此处找出来,自然是一件好事。 “这里……是现代世界?” 夏云墨好似一场大梦方醒,睁开朦胧睡眼,却发现自己是在一件办公室里。 窗外的景象不再古色古香,而是一座座高楼林立,车水马龙的现代大都市。 而在他初入江湖时,曾经无数次的出现在他的梦中,几乎被他遗忘的地方。 “我是谁?这是那?” 夏云墨摇了摇头,感觉自己有点睡迷糊了。 “老夏,今晚去不去聚餐?” 在隔壁桌坐着一个青年男子,拍了拍夏云墨的肩膀。 夏云墨转过头去,只觉得这个人陌生又些熟悉,思考了半响,终于喊出了一个名字“张文”。 张文道:“你小子怎么了,睡个午觉,难道还睡傻了不成?” 夏云墨记起来了,这人是他的一位同事,业绩手段一般,但为人处世却是极好,待人热情大方,让人跳不出毛病。 夏云墨挥了挥手道:“你小子才傻了?你刚刚说什么?” 张文也不介意道:“今天不是来了个美女同事吗?那美女同事要请我们这一组的聚一聚,你小子去不去。” 夏云墨当即道:“去,当然去。” 好像上午是来了个妹子,腰细腿长,长得还贼漂亮。 打发走了张文,夏云墨思前想后,总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的梦,梦里的内容光怪陆离,具体的倒是忘了。 这一下午他都有些精神不宁,工作时也有些精神恍惚。 这想了一下午,他都没有想起,最后还是叹了一声,算是作罢。 到了晚上,五人小组出去聚餐,吃喝了一顿,又跑去唱歌。 在这期间,夏云墨记忆倒是越发清楚了,也不在迷茫。可却总感觉不自在,仿佛有什么在束缚这自己,让自己得不到自由。 哦,对了,在晚上他还和这位新来的美女同事聊了许久,合唱了一首情歌,倒是极为合得来。 而在此以后,夏云墨就发现他整个人生就像是开了挂一般。 提交的计划书被上面看重,然后在领导的特意提携下,一步步往上爬。 在情感方面,很快的和那位新来的美女看对眼。用了半年的时间,两人在夏云墨租房子的地方深入交流了一番,一年后结婚。 结婚之后就更是一发不可收拾,爬的越来越高,屁股挪了再挪。当然,这也和他的老丈人有些关系,那位老丈人就是公司的老总。 等到夏云墨四十来岁时,已经成了别人眼中的亿万富豪,成功人士。还生有两个乖巧的小孩,可谓是家庭事业双丰收。 但是,生活的越久,却也是觉得不自在,心中仿佛又一只小猴子,四处打滚,无处发泄,想要从胸口跳出来一般。 这一天,夏云墨正在看报纸。 他的小女儿跑过来,抬着小脑袋,大眼睛一眨一眨的说道:“爸爸,你小时候的梦想是什么?” 夏云墨笑道:“爸爸呀,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当科学家?” 小女儿却咯咯笑道:“爸爸你骗人,上次我们去老家,那里摆的都是武侠小说,你还把它们都拿回来了,你小是时候一定是想要当大侠。” 夏云墨哈哈一笑:“对,爸爸不止是当大侠,还想要当剑客,当高手,飞檐走壁,惩奸除恶。” 小女儿也是胡乱的摆了两个姿势,说道:“那我就是女侠。” 夏云墨抱起女儿,逗弄她笑道:“对对,我是大侠,我的女儿是小女侠。” 说这这番话,夏云墨心中却有些悸动。 他走入房间中,从书柜的深处抱出了一摞摞书,这是上次从老屋拿回来的,已经有了灰。 《多情剑客无情剑》、《陆小凤穿》、《萧十一郎》…… 夏云墨将其打扫了一番,拿了一本,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。 旁边的妻子笑骂道:“又不是小孩子了,还在做这些武侠梦。” 夏云墨哈哈一笑道:“大孩子也有武侠梦。” 这一天夜里,他又做了一个梦,这一次的梦却是记得清清楚楚,他梦见了自己变成一只蝴蝶,翩翩起舞,自由自在,不受拘束。 梦醒后,夏云墨捂着脑袋,有些迷糊,忽然却想起:“庄周梦蝶”的这个故事 他又笑了笑,自言自语道:“是梦又如何,不是梦又如何。” 如果梦境终将会醒,那又何必担心。如果是不醒之梦,那就更加不必担心。 他却没有注意到,在个世界忽然在这一刻,暗淡了那么一刹那。 接下来的日子里,夏云墨觉得束缚松了一些,一切都变得自在了不少。 时光荏苒,斗转星移。 少年成了汉子,汉子又变成了老人。 商海纵横数十载,他创下了诺大的名堂,整个世界都知晓了他的名声。儿女满堂,孙子也有好些。 在别人看来,他大概已经算是一个传奇人物。 一生风起云涌,时刻处于风尖浪潮,但却从未真正被打倒过。 可是,他却再也没有做过梦,再也没有变成过蝴蝶,再也没有那种无拘无束的感觉。 终究在某一天,他忽然心血来潮,竟然跑去参加马拉松。 他的年纪这么大了,家里的人都很担心,害怕他一旦跑起来就直接躺下了,主办方也是百般阻拦。 可夏云墨却是调用手中的权利,排除一切障碍,义无反顾的参加了,任由谁阻拦都不行。 他又登上了报纸,以最高年龄马拉松参加者的身份。 有人在嘲笑他,嘲笑他疯了。也有人在称赞他,称赞他大无畏的精神。 而所有人都知道他不正常,这么大的年龄了,哪里是跑马拉松,分明是往地狱里跑,争着去投胎啊。 这一切,夏云墨都不在意。 随着哨子声响起,他跑了起来,迈动那年迈的双腿。 一步、两步、三步……一百步。 夏云墨知道自己跑不动终点,他的身体不允许,就算是一半、十分之一都跑不到。 他感觉越来越疲惫,双腿就好像是灌了铅一样,身体下一刻就要倒下去了。 可是,他在这一刻,却是全所未有的痛快。凡尘重重,不受拘束。 他大声咆哮着,脸上竟然浮现出肆意张扬的笑容。 说有人的目光都集中过来,看着他犹如看着一个疯子。 嘭! 他倒在了地上,挣扎起来,拒绝所有人的好意,再次跑了起来。 但没过多久,他又摔倒了。 这一次,他再也起不来了。耳边响起嘈杂的声音,有老伴的、有子女的、还有工作人员的。 他能够感觉到,自己快要死了,身体不听使唤,意识也渐渐模糊。 他不禁生出个念头,或许他就不该来。若是不来,他现在还有许多时间享受天伦之乐,儿孙绕膝。 后悔吗? 后悔个锤子! 玲珑棋盘外,夏云墨眼前一亮,落子天元。 乘天地之正,御六气之辩,以游无穷者,是为逍遥。 修行是为何,便是为了逍遥,为了长生。 何为逍遥,便是物我两忘,天人相合,超脱精神,超脱物外。 这一刻,珍珑棋局,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