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二章:黑暗终曲
秋天的清晨依旧是那么寒冷,小城里仍被干燥和沉闷笼罩着,凉风夹杂着尘土飞扬扑面,让人觉得呼吸格外难受,皮肤也如被针扎似的火辣辣地疼。街道上灰暗萧条,两边的花草树木,不停地飘着落叶,熙攘的行人大都扣着帽子、捂着口罩,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,唯露出暮气沉沉的一双眼睛。 街边,早班的第一轮一辆公交车刚刚卸下乘客驶出公交站点。还没到上班与出行高峰时间,下车的乘客并不多,只有两个年轻的小姑娘和一个体态臃肿的中年妇女,而此时一双充盈着极度渴望和兴奋的眼睛,正在她们之间来回打量。 那是一个男人,几番审视,他惊喜地把视线定格在中年妇女身上——他终于等到她了。那中年妇女面色凄白,满眼倦意,摇晃着软塌塌的身子穿过马路,向街对面一片住宅小区走去,整个人显得特别疲惫。男人知道这是因为她刚刚下了夜班,也不禁让他想起印象中1990年那个刚下夜班的护士长。 男人不徐不疾冲着中年妇女的背影跟了上去。当然,他需要特别警惕和小心,不过好在这样的鬼天气路人如在什么情况下适合闪电突袭,什么情况下采取敲门策略;再比如动手之后却发现家中还有其他人该如何应对……那么如何判断目标家中再无其他人呢?这需要一些观察、总结和经验,也需要一定的运气!比如从时间点上:通常工作日的白天,家里的男人和孩子都要上班上学,目标人物独自在家的概率最高,就算有人也多半是老人,应付起来难度不大,大不了都做掉罢了。再比如从行为上:大多数人工作一天身心疲惫,到家门前都懒得再费力气去掏钥匙,会选择敲门让家人来开,如果一个人毫不犹豫地从包里掏出钥匙自行开门,那多半意味着家中无人;如果一个人手里拎着很多东西,又特意将东西放下,再取出钥匙开门,那便更加可以确认了。而如果耐心点,多进行几次跟踪,完全确认情况后再下手,那势必更稳妥!总之,男人要谨记那一条——最终的成功永远跟谨慎、耐心和运气分不开,不必苛求每一次猎取都有收获,重要的是全身而退不留后患!当然这一次,可以说所有的条件都是他喜欢的。 中年妇女住在老旧的居民楼内,防盗门年久毁损形同虚设;此刻楼道内空无一人,中年妇女对他的紧随也并无警惕,和预料中的一样,她毫不迟疑从包里取出钥匙打开房门……就在中年妇女开启房门的一刹那,男人伸手入包,紧握住利器,快走几步,赶上中年妇女……她感觉到他,下意识地回头望了一眼,却丝毫没有料到,眼前的男人竟是恶魔的门徒! 男人将尸体切成整齐的小块放进黑色塑料袋里,凭着他对人体的了解,能将尸体分割的一丝不苟,完美的杰作!他兴奋的说到,接着掏出一个黑色小笔记本,在某个名字上重重的划了一道线:“第八个。” 史记可等这一天等了五年,林正儒的死对他来说没有一丝影响,因为他终于可以杀人了。在他看来,林正儒简直是愚蠢至极,怎么会在公安局杀人!他简直笨的和猪一样!相比这头猪,让他觉得恐惧的确是那个瞎子。 五年前从南山监狱出来后,他开始慢慢了解蛊魂殿,了解身边这些恶魔,让他最为诧异的就是这个瞎子,从李瑞洁的口中得知,这个瞎子曾经被关在监狱里,老柳的一切也都在他意料之中。后来他凭借着超常的观察能力和心理分析,先杀死了老柳,接着竟然让狱警相互猜疑,互相残杀,最后自己平安无事的出狱。。。 史记可知道了这个人叫曹政。 史记可对于比他聪明的人感到不安,但是这都不重要了,五年的黑暗,他早已忘记了过去,现在的他,要杀死这个本子上的所有人。 史记可住在南山的屠宰场,每隔几天就会收到新鲜的人皮,他把人皮植在猪身上,欣赏着自己的杰作,邪恶,刺激,欲望!但是这都不能满足他,他要报仇,他要杀死刚子,杀死李凌天,杀死所有在他回忆里的人,但是那个神秘的女主林青竹却一直不让自己动手,史记可一度陷入焦虑,以至于当他知道林正儒死的消息,内心中竟然有那么一丝丝开心,甚至是激动! 1992年,全国落户口,刚子和茉莉改名换姓,一个叫王发财,一个叫刘美婷。史记可在养猪场杀了他们,他看到两个人车上狂野的一幕,全身喷涌出罪恶的血,他得意的数着刚子身上的刀口,一共38刀。 他杀死了刘助杰的爸妈,刘助杰是谁?就是那个曾经无意间闯入太平间看到他搂着尸体睡觉,接着在他盗窃那晚擦肩而过的那个人,他是个记仇的人,刘助杰必须杀,但是史记可没算到这小子混进了部队,没办法,只能用他的父母来祭奠,两个养老院的老人对他来说如同捏蚂蚁,他还特意给老人摆了个自己认为最完美的姿势,拿着彼此的头颅,他用手在尸体脸上捏出了一个笑容。 他杀死了赵甜,把她的尸体煮的腐烂不堪,他躲在暗处,因为他的同伙韩光正在楼上分尸,这个叫丁毅的警察真是自讨苦吃,他抛出了赵甜的尸体,在黑暗中杀死了丁毅。 至于韩光,用林青竹的话来说,警察永远想不到一个死人会杀人。 史记可不知道为什么韩光死了又活了,但是他能感受到,死的那个人,也许就不是韩光,只是一层皮。 韩光执意要杀一个叫袁雨菲的人,他说他要玩一个游戏,史记可高兴的答应了。 然而两个人的一切行动,都在一个叫黄半仙的协助下完成,当史记可知道黄半仙的能力时感到差异万分!他终于想起那个能降妖伏魔的凌天和三爷,他开始相信鬼神,开始明白这个世界原来并不是自己想的那样简单,他渴求这种力量,但五年来,林青竹对他的答案就一句话:你本身就是个恶魔。 陶主任死了。 史记可点了点头,提着两个漆黑的塑料袋,满意的离开了。 清晨6点,空旷的大街上传来一阵脚步声,环卫清扫工推着四轮保洁小车,走在她负责清扫的路段上。她在一个巷口的大垃圾箱旁停下。深深吸了口气,清晨的空气,终于将她残留的困意彻底驱散掉,她从保洁车上拿起扫帚,抖了两下,开始清扫马路。 此时,巷口刮起一阵旋风,扬了她一身落叶,垃圾箱前面原本堆着的落叶也被风吹散了,露出一个漆黑的袋子,在一片寂静之中,漆黑的袋子显得尤为扎眼。 “这些人也真是的,多一步都懒得走,非要扔到外面!”她摇摇头嘟囔一句,随手拎起黑袋子,正要往垃圾箱里扔的时候,突然转念,想看看袋子里装的是什么。她赶紧住手,把袋子放到地上,慢慢的打开。 天刚蒙蒙亮,光线昏暗。她隐约看到包里好像是一些血色模糊、外表裹着细冰碴儿的猪肉。她凑近闻了闻,没什么异味,心想,可能是哪个批发猪肉的早上送货时不小心掉落的,或者是哪个大户人家嫌肉肥不愿意吃便扔了。 “唉,真是糟蹋东西。也就是现在生活好了,要是再早几年,家家户户做菜用的油,可都是这肥猪肉炼出来的。”她发了一句感叹,将拉链拉好,重新拎起旅行包,放到保洁车上,她准备将这包肉带回家给“小黄”吃。“小黄”是她在清扫马路时捡到的一只流浪狗。当时,小狗浑身黑不溜秋,脏兮兮地趴在街边,前面两只小爪子正流着血,看起来像受伤了。小狗哼哼唧唧地,用痛苦无助的眼神盯着她,善良的她心便一下子软了。她把它抱回家,和女儿一起给它洗了个澡,包扎好伤口。洗过澡的小狗,现出它本来的毛色——黄色,于是女儿便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黄。 小黄自此成为家庭中的一员。她的女儿特别喜欢它,每天除了睡觉和上学,几乎和小狗形影不离,像照顾弟弟一样照顾这只可爱的小狗。一大早刚开工,就捡到一包肉,她觉得自己这天的运气真不错,干活的劲头也不免高涨起来,两个多小时便干净利落地完成了路段的除雪工作。她麻利地收拾了一下工具,推着小车往家返。她住的地方距离她清扫的路段不远,步行一个来回也就半个多小时,所以她经常在早班结束后,偷偷地溜回家去,给丈夫和女儿做一顿热乎乎的早饭。 她一边喜滋滋地和楼道里来往的邻居打着招呼,一边掏出钥匙打开自家的房门。果不其然,女儿起床之后顾不上洗脸,便和小狗在客厅里玩耍起来,丈夫还没起床。 “丫头,别玩了,赶紧洗脸刷牙!”她换上拖鞋,走到厨房门口将袋子放下,边往洗手间走边催促女儿。她换下工作服挂在洗手间的墙上,听到女儿在客厅里问:“妈,你拿回来的那个袋子里装的什么呀?” “在路上捡了一包肉,带回来给小黄吃的。” “妈,我喂小黄一块好不好?” “行啊,你当心点儿,别把睡衣弄脏了。” “嗯,知道了。”她走到洗手盆前,往手上和脸上涂香皂,听到女儿拖鞋嗒嗒的声响到了厨房边,接着是窸窸窣窣拉开拉链的声音,然后静默了一小会儿,估计女儿正在挑选肉片,但是很快,一声凄厉的惊叫传进她的耳朵里…… 她从没听过女儿如此惨烈的声音,顾不上多想,香皂还糊在脸上便冲出了洗手间,同时被女儿尖叫声惊醒的丈夫也从卧室里飞奔出来。 两个大人,此时都惊呆了! 女儿瞪着一双眼睛,张着小嘴,呆呆地坐在厨房门口,整个人仿佛被冻住了。 她伸在半空中的小手里,紧紧攥着一根血淋淋的“手指”! 男人惊呼……女人惨叫……小黄狗“汪汪”地狂吠…… 小女孩一双惊愕的眼睛死死盯在血手指上…… 漆黑的袋子里自然的滚出一颗新鲜的头颅……